2016年12月27日,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的决定》(鲁文明委[2016]15号)。我院顺利通过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,自2014年起至今连续三年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
多年来,在省文明委、省直文明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党组织的具体指导下,我院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,作为战略性系统性工程来抓,积极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;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工作、融入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,不断丰富创建工作内涵、创新活动载体。通过强化领导、细化目标、深化措施,推动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,促进了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,实现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。